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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2011年中考语文考试说明

  • 日期:2011-09-02 08:22
  • 来源: 中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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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考试范围     语文学科考试以教育部制订的《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》(实验稿)为依据,以"课程目标"规定的内容为考试范围,从北京市语文教学的实际出发,统筹兼顾北京市现行不同版本教材的内容。   二、考试内容和目标 (一)识字与写字 1.认识3500个常用汉字,其中3000个左右会写。 2.正确规范地书写汉字;读准字音,认清字形,掌握汉字的基本意义。   (二)阅读 1.现代文阅读 (1)整体感知文章的主要内容,把握文章的中心。 (2)理解文章段落之间的关系,理清文章思路。 (3)体味和推敲重要的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。 (4)对文章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,能结合材料对相关问题进行探究。 (5)了解叙述、描写、说明、议论、抒情等表达方式在文章中的作用。 (6)了解诗歌、散文、小说、戏剧等文学样式。 (7)欣赏文学作品,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,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。对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,能联系文化背景作出自己的评价;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,能说出自己的体验;品味作品中富有表现力的语言。 (8)阅读科技作品,注意领会作品中所体现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方法。 (9)阅读简单的议论文,能区分观点和材料(道理、事实、数据、图表等),发现观点和材料之间的联系,并通过自己的思考,作出判断。 (10)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,用来帮助理解文章中的语言难点,并能够辨析、修改常见病句。 (11)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,体会它们在文章中的表达效果。   2.文言文阅读 (1)背诵和默写规定的古诗文。(见附录三) (2)理解文章中文言词语的含义。 (3)了解句意,能将文言语句译成现代汉语。 (4)理解文章的基本内容。 3.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的作家作品知识;了解推荐的文学名著。(见附录四)   (三)写作 1.根据题意和要求写作。中心明确,思想健康,条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,力求有创意地表达。 2.根据表达的中心,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。合理安排内容的顺序和详略。 3.写记叙文,做到内容具体;写简单的说明文,做到明白清楚;写简单的议论文,做到有理有据;根据生活需要,写日常应用文。 4.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。   (四)综合性学习 1.依据设置的情境和提供的资料,完成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简单方案的设计。 2.根据要求提取文字或图表中的重要信息,归纳内容要点,形成自己初步的认识。 3.综合运用语文能力解决生活中的语文实践问题。   三、试卷结构 (一)试卷分数、考试时间。 试卷满分为120分。考试时间为150分钟。 (二)考试内容及分配比例 基础  积累          约占30分 理解  感悟          约占40分 文言文阅读          (约占10分) 现代文阅读          (约占30分) 表达  交流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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