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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:未经批准不得从弱校“挖”老师

  • 日期:2010-04-13 09:12
  • 来源: 未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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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严禁公办中小学校违反政策招聘(调)市内其他学校教师,未经批准到农村县(市)学校招聘(调)教师。近日,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文件规定,鼓励教师向缺编学校、薄弱学校和贫困地区学校流动,以均衡教育资源配置。
    针对近几年教师无序流动,强校愈强、弱校愈弱的局面。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《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秩序的意见》,严控人事调动,加强教师流动管理。“条件好的学校高薪挖教师,城市学校以优厚待遇招募县里的优秀教师”均属于监管之列。石家庄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人称,公办学校招聘教师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,并进行公开招聘,公办中小学(含国有民助)要严格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的工资、津贴、补贴政策,严禁违反政策招聘(调)市内其他学校教师。
    据悉,河北省教育厅目前正在起草一份关于教师定期交流的文件,鼓励学校之间进行教师交流,推动县市级中小学教师到贫困地区学校进行支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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