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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能不能有错别字?

  • 日期:2011-12-09 09:35
  • 来源: 会员投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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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读者可能还记得,我在《引言》中提到我刚做老师的时候,有位教授对我的教案提
出忠告一事。
那是1982年,我大学毕业留校当老师。按要求,设计了有关课程的教案。有一位热
心的教授“审查”了我的讲义,在表示满意的同时,又很语重心长地指出了两个问题:
第一是我多次对传统理论提出质疑,但不少地方只有质疑,没有答案。特别是作为
一个老师,对学生说:‘俄也不知道什么是答案……”这不好!所谓“传道,授业,解
惑”。你不懂答案,你是老师,就要去研究嘛。不然,怎么叫解惑?!学生可以说不懂,
可以提出疑问,老师就不好这样做。要注意为人师走嘛。
第二是讲义中有错别字,过去是学生可以有错别字,当了老师就不允许了。特别是
要板书在黑板的,一定要慎之又慎!
老教授对我说的句句是肺腑之言。因为我在留校当老师之前,是他的得意门生之一,
换了他人可能会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,还不一定这样掏心掏肺地说呢。我知道系里曾将
一位讲课较受欢迎的老师下放在地区师专去。当然,下放的原因可能是较复杂的,但
“罪名”之一,就是曾经在黑板上写了错别字。
对传统理论的质疑之处,如果仅仅是提出问题,自己还没有研究出答案,就先不要
提出来,而是按照传统理论去“传道,授业”,这还比较容易办到,闭着眼睛讲就是啦。
怕就怕正好有学生提出来,那种千金易得、知音难觅的恰到好处地“挠痒痒”,那种欲
罢不能、欲言又止的滋味,是不太好受。
我这个人有个毛病,灵感一来,一写上兴头,就懒得查字典。当老师了,不能误人
子弟,这毛病得改,要注意为人师表。于是,我把相当多的精力放到消灭错别字上面,
特别是那些需要板书的字,更是个个先查了字典再说。慢慢地我就有些到了走火入魔的
地步。比如:
“夺”和‘倚”:“夺”字上部的“大”必须要大于井盖住下部的“寸”。“奇”
字上部的“大”则必须小于下部的“可”。
“事”和“争”中间那一横必须穿头。
“新”字,“立”的下面那一横必须要长过“木”上面那一横。
“羊”字的三模也必须区别:下面那一横最长,中间那一横最短,上面那一横次长。
凡此种种,不一而足!当我反过来这样要求学生,他们叫苦连天。于是,他们也七
七八八,指指点点:“你的这一横写长了,那一竖写短了……”
正人先正己。这样一来,我就把自己弄得处处谨小慎微,时时瞻前顾后,常常左望
右盼,每每患得患失;有时甚至不得不欲盖弥彰,讳疾忌医。
其实,有时我也想,“新”字的“木”那一横拖长点点,“立”那一横画短一点点
又会怎么样?天会场下来吗?第三次世界大战会爆发吗?世界末日会来临吗?只要不把
“土”写成“土”就可以了。比比别人简简单单的26个字母,汉字本来就够为难中国人
的了,何必吹毛求疵,处处设牢狱,自己苦自己、自己“囚”自己?!
这种话,我不敢对其他老师说,更不敢对学生说。
有一年,我检测过不下100名学生,按照我的要求写“新奇”、“争夺”等字,没
有一个人是全对的。我也暗暗观察过周围的同事,也难有一个是全对的。
在中国,教师被看成是知识的载体,是字典,是电脑,是无所不能的“圣人”。因
此,如果老师碰到一些实在不能回答的问题,也会用或者不得不用八面玲珑的外交辞令
巧妙地搪塞过去。
到美国之后,我发现多位教授对我的提问坦白得让人难以置信地回答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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