森林公安民警很快在现场附近找到了嫌疑人。经过简单口头询问后,民警依法对嫌疑人杨某某及父母进行了传唤。杨某某及其母亲一直坚持说没有放火。经过4个小时的讯问,在铁的事实面前,嫌疑人杨某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放火的事实。
经查,嫌疑人杨某某年仅13岁,是屏边县湾塘乡人,现居住在长虹桥附近的山上。3月2日16时许,杨某某背着1岁多的表妹到长虹桥附近的山上玩耍,抓到一些蚂蚱。为逗表妹玩,杨某某用打火机点燃农地里的荒草烘烤蚂蚱吃。因风大,火烧着邻近的山。杨某某扑了几下没能将火扑灭,心想把这些山烧了就好放牛了。她索性顺手操起一旁的包谷秆故意点了三把火,火随风势蹿进附近的山地引发山火。
鉴于违法行为人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,不能追究刑事责任,故责令杨某某的家长对其严加管教,并接受处罚。(通讯员 王伟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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