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方法

怎样参加自学高考

  • 日期:2010-03-04 10:21
  • 来源: 未知
  • 浏览:
  • 字体:[ ]
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、社会或部门助学,由国家举行考试,检验其学习成果的一种新型教育形式。凡经考试合格,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水平的,国家承认其学历。自学考试为任何立志成才的人敞开大门,不受学历、年龄限制,也没有名额限制。考生可根据需要只考一两门课取得单科合格证;也可以根据需要考试规定的课程取得中等专业、大专或本科毕业学历。要求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,一定要按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,系统地学会所考课程的指定教材,并且掌握了教材的全部内容后,方可报名参加考试。参加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是:除全日制学校和经省政府批准、教育部备案的各类学校的在校生外,不受年龄、学历限制,均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。同时规定,某些专业只限专业对口的人员报考。如党政干部基础科只限从事党政群工作的干部报考,中专财税专业只 限财税系统的职工报考,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。病残者应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情况的专业报考。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手续是:报名时间,应注意所在省(市)区自学考试主管部门印发的报考简章;报名地点可到各地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由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。首次报考者要按规定填写《考生登记卡》、《登记表》。职工或城市待业人员所填的卡、表,须经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同意盖章;农村报考者须经乡政府同意盖章。其中报考党政干部基础科的考生,须由县以上人事部门盖章证明,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,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县以上司法部门审查盖章。有合格科目的考生,应持前发的正式准考证报名。参加过考试有未及格科目或首次报考者,报名时,交近半年内的同一底板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。考生如无及格科目,应将准考证和退回的《考生登记卡》妥为保存,以备以后再报考。己取得一门以上合格证书者,因工作调动等原因,户粮关系已从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地区,须按规定办理转考手续,不办者,过去已取得的单科成绩不予合档。考生每次可报考一个专业开考课程中的一科或数科,按每报考一科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。考场一般设在市政府和行署所在地,由地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考试。每门课程均以60分为及格,及格的课程发给单科合格证。不及格不补考,但可参加下次考试,考试成绩由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本人,考分不公布,一律不查卷。

    关于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意见建议 RSS订阅 TAG标签网站地图

    COPYRIGHT 2009 - 2020 自学习网

    本站部分内容摘自网络,若您的文章不愿被本站摘录,请及时通知我们。